1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公布了2009年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结果,山东即墨黄酒厂“即墨”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即墨老酒继荣获“中华老字号”后获得的又一“国字号”荣誉。
即墨黄酒厂办公室主任孙举大向《华夏酒报》记者介绍:“2009年,在山东即墨黄酒厂厂长、新华锦(青岛)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杜祖远的领导下,公司按工商认定程序启动了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为顺利通过认定,我们按照集团领导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协调、扎实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了国家工商总局认定。”
山东即墨黄酒厂始建于1949年,以生产经营“即墨”牌即墨老酒闻名国内外。“即墨”商标于1972年依法注册,1979年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并一直保持至今。
近年来,山东即墨黄酒厂通过一系列产品创新、文化营销,公司步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实现了每年销售收入30%以上的增长。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酒招商网”的所有文章,均为酒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文章,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文章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酒招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酒招商网)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