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3个黑作坊生产伪劣白酒
湖南人李某在我市黔江区开办3个黑作坊生产勾兑伪劣白酒,两年半生产勾兑了40吨,其中30吨销售了出去。近日,当地警方将3个黑作坊端掉,查实其非法牟利20余万元。
7月22日,黔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科接群众举报,称在辖区城东、城西和冯家街道的李氏高粱酒坊,借蒸制小灶酒的名义,勾兑白酒进行销售,并且有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嫌疑。
质监人员立即联手警方展开调查。7月27日,执法人员将涉案酒厂生产的白酒依法封存,抽取样品送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结果表明:送检样品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糖精纳和甜蜜素等添加剂,该批白酒属伪劣产品。
8月10日,专案组民警分头出击,将李氏高粱酒坊的3个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黑工厂查封,当场扣押各类白酒1万余公斤。当日下午4时许,李某主动到警方投案自首,供述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部分犯罪事实。
警方查明,李某今年30岁,湖南省临湘市人。李某供认,2010年1月开始在黔江区冯家街道,以李氏高粱酒坊的牌子生产和销售白酒。2011年4月,李某又在黔江城区城西街道租赁房屋购置生产设备,以同样的牌子生产和销售白酒,并将原冯家街道的酒厂转由同胞兄弟李某某夫妇经营管理。今年5月,李某邀请父母来到黔江,在黔江城区城东街道文汇居委租赁房屋并购置设备生产销售白酒,由其父母负责经营管理。3个酒厂之间相互调货,由李某对外联系销售业务,资源共享。
为了牟取暴利,李某在酿出的成品酒里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同时还将其生产的高度酒和尾子酒勾兑进行销售。开业至今,李氏家族共生产勾兑各类白酒4万余公斤,李某通过联系超市、单位等途径,再加上平时零售,共销售自制白酒3万余公斤,非法牟利20余万元。
目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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