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堆头费”推销啤酒

酒招商网|2012-08-15 09:43:00

支付“堆头费”推销啤酒

惠阳区淡水惠龙批发部陈某为推销啤酒,以支付“堆头费”、“专场费”的方式,贿赂商场和酒吧以取得独家经营权,被当地工商部门定性为商业贿赂处以罚款3万元。

  据惠阳区工商局桥头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所执法人员根据前期摸排线索,对位于淡水牌坊华兴街的“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惠龙批发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批发部两张单据上分别记录着:“今收到惠龙堆头费(6月)600元人民币,收款人:惠阳区秋长鸿裕百货商场”和“今收到惠龙批发部2012.4.1-2013.4.1止专场费2500元人民币,收款人:顺景休闲阁(全称:惠阳区新顺景酒巴)”等字样。

  经调查,当事人陈某为推销该批发部的啤酒,取得更大的交易机会,与秋长鸿裕百货商场和新顺景酒吧达成口头协议,采取支付“堆头费”、“专场费”的方式,取得独家经营权,提高营业收入。惠阳区工商局认为,当事人陈某通过支付“堆头费”、“专场费”的方式,构成了商业贿赂非法行为。

  汝湖端掉四家“黑网吧”

  查扣电脑主机89台、显示器83台

  南都讯 记者黄海林 通讯员陈鸿 记者昨日从惠州工商部门获悉,汝湖工商所联合当地镇政府“三打”办,于近日一举端掉辖区4户“黑网吧”,共查扣电脑主机89台、显示器83台。目前,此案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汝湖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黑网吧”查处工作难度大,屡禁不止,是工商部门日常执法过程中较“头痛”的一个问题。该所根据之前的线索摸排,分别于8月6日、8日两天端掉4家“黑网吧”,查扣电脑主机89台、显示器83台。

  工业盐充当食盐售农户

  横沥查处扣押不合格工业盐2.75吨

  南都讯 记者黄海林 通讯员陈玲 黄勇涛 惠城区横沥一供销门市部以工业盐充当食盐,销售给农户腌制咸菜。记者昨日从惠城区工商局获悉,工商部门在横沥查处扣押不合格工业盐2.75吨,目前该案已移交惠州市盐务局惠城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据悉,横沥镇是惠州市知名食品梅菜主产区,也是惠城区食品加工用盐的大镇。横沥工商所与当地政府“三打”办近日开展食品市场联合检查时,发现该供销门市部当事人在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进货时未查验供货人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情况下,向无工业盐销售许可的供货人手中购入2.75吨工业盐,对外以零售方式销售给农村散户,作为食用盐供农村家庭腌制咸菜等用途。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酒招商网”的所有文章,均为酒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文章,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文章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酒招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酒招商网)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相关文章

网站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