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家住霍山下符桥镇的农民吴宏斌参加朋友孩子上学喜筵,热天的酒桌免不了喝些啤酒,吴宏斌忙着为客人开启啤酒,一只啤酒瓶突然爆炸,将他的大腿炸伤,血流不止,大家急忙将吴宏斌送往医院,医生确认是碎玻璃伤及右腿动脉,经十几天住院缝合止血治疗,共花去医药费等费用16000多元。还好农村合作医疗为吴宏斌报销了近万元。
其间吴宏斌的亲戚找到该啤酒经销商,要求赔偿,经销商先是坚持认为吴宏斌开瓶不当造成事故,不予理睬,后来又说需要质量鉴定,此事一拖再拖,直到蛇年春节前。工商部门开展两节打假专项行动时,吴宏斌看到了工商公布的投诉电话,便向12315打来投诉电话,消协工作人员听取他的有关情况后,认为厂商不能因开瓶时发生事故而不承担酒瓶质量的责任,对此应予赔偿。消协人员找到了该品牌啤酒的霍山代理商,经与六安地区总代理陈经理沟通联系,向其列举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解释相关条文规定,说事实,讲道理,陈经理对此相当重视,与厂家联系后回复同意支付吴宏斌农保报销后的剩余费用。春节前夕,等待半年的吴宏斌接到了消协工作人员为其送来的赔偿款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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