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近期发布葡萄酒产区列级酒庄评定规范,力求对当地葡萄酒酿造产业进行规范性管理。
宁夏自治区政府上月发布《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列级酒庄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宣布将对贺兰山东麓酒庄的规模、生产、品质、营销等方面进行评定,建立酒庄列级系统。
作为中国最著名的高品质葡萄酒产区之一,宁夏产区近年采取多方面行动向国际著名产区的标准靠拢。
2012年宁夏成为葡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OIV)的观察员。2013年3月,宁夏政府宣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这也是中国第一部葡萄酒产区地方保护法规。
2013年,宁夏提出建立酒庄列级系统的设想,当时在国内外业界引起了热烈讨论,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宁夏要效仿波尔多等成熟的产区建立分级系统为时过早。当地政府及业界顾问则认为,建立产区分级“宜早不宜晚”。
“宁夏目前葡萄酒产业发展处于相当初级的阶段,尚存在加以规范的机会。”中国葡萄酒权威李德美评论道。
官方表示,《管理办法》“参照国际惯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
申请列级酒庄资格的贺兰山东麓产区酒庄必须满足多方面的条件,其中包括“葡萄种植与酒庄一体化经营,葡萄酒发酵、陈酿、灌装、瓶储等过程均在酒庄内完成”,以及“主体建筑具有特色和鲜明的地域特点,并有旅游休闲功能。”等等。
除此之外,《管理办法》也对当地葡萄生产的标准进行了规定。
“列级酒庄”须按品种种植葡萄,“单元内单品种纯度在90%以上”,产量则需要“控制在每亩500公斤至800公斤”(按照红葡萄酒粗算,约合54 至85 百升/公顷)。
每两年当地政府会召集“葡萄酒酿造专家、品鉴和评论专家、行业协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定委员会,对申请的酒庄进行评定打分。
《管理办法》指出,通过两年一次的评定,酒庄可能获得列级酒庄称号,也可能得到晋级。列级酒庄将可以在酒瓶上标示列级称号;晋升到一级酒庄后,每10年参加一次评定。
《管理办法》同时指出,如果列级酒庄“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影响较大”,或者“帮助他人或参与制造假冒伪劣葡萄酒产品”将被撤销列级酒庄称号,10年内不得参与列级酒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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